因為近來工作不大如意,反而多了時間思考和寫文。其實,我也蘊釀了開一個網誌很久了,剛巧看做葉一知先生的網誌,也想學他一樣在網絡上表達一些看法,所以便開了一個。然而,新浪網登記很不「user friendly」,很難用,電郵系統又差(101mb?沒有轉寄功能!:-p),所以花了我很大力氣呢!
黑人說得對,我是讀文學藝術的,寫文往往出現濫情的問題,但若不多愁善感、傷春悲秋,很難交到功課呢!而且,邏輯推理的功夫還需要好好學習呢!
然而,世事不外「情」、「理」二者。這次事件,在「理」方面根本不容猶疑,並沒有法律責任,所以我也不同意那個面書群組的標題(牽強附會,只是找個藉口來發洩)。
但在「情」方面,唐君毅先生曾說過,道德是不能由外在強加的,而是需要自我建立的。我們既非當事人,無論我們說甚麼,既於事無補,也不能代替當事人心中的自我判斷。他自己良心如何是是非非,只有他知道。當他已經悔疚自責時,我們這些路人甲乙丙還把他們當作邏輯命題,不是只會愈說愈令他難堪自愧?
情,是很直觀的。不用甚麼推理論證,答案如何,如人飲水,冷暖自知。小時候,很愛玩,媽媽雖然工作辛苦,但仍硬著頭皮在僅有的假日裡沒有休息,帶我逛街,結果回家後便病倒了。她當然需要自行為體力作出判斷,也該負上一定的責任,而我只是孩子,不應答應我所有要求。但我能無動於衷、置身事外嗎?
我的主旨,的確不是說「理」,而是「情」,不是甚麼邏輯思辯,只是用一顆同理心而已。更準碓的說,該是:
「劉警長好慘,劉玉棠也十分悔疚,我們不要再令他們和他們身邊的人難堪吧!」
由於手頭上並無有關個案資料,究竟是「賠償資格問題」、「賠償金額問題」、「賠償對象是個人還是整個行業」,還是「官僚行政程序問題」,我都不知道,所以不敢置喙。至於是否涉及「社會公義」、「民主」,我也不知道,也不是我想討論的。
學生年代,很容易以二分法看世界,非白即黑,非友即敵:代敵人說話的便是敵人;一起攻擊敵人的便是好友。但投身社會後,發現很多事情背後,除了表象外,很多是外人無從得知,或是涉事雙方各有隱藏。撞過南牆後,便知道處事待人均需謹慎,少了當年不理會別人感受的「正義感」,倒是多了珍惜真摯誠懇的同理心。
在我的文章中,我倒沒有在意劉玉棠在示威,我只在想他們倆也是有血有肉的人,也有親人、朋友,會哭也會笑;若他們發生意外,家人會傷心;若他們因事悔疚自責,家人也希望能做點事,讓他們會好過點。
謹此而已。
[45] Re:
仰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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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不要用濫情字眼代替公道 你每一粒濫情而沒有理據的廢字,就像一把鹽 還有,教精你如何做五毛黨 仰子 : 序:看到朋友在面書轉載了葉一知先生《警長是受害人,示威者也是受害人》一文,見其顛倒是非、混淆視聽至此,有感而發,想為劉志堅警長說些話。 |
[引用] | 作者 黑人 |
19-Jun-11 06:20


